青海诚鑫会计小编为各位企业老板介绍一下2019年关于社保的一些问题,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以前的不追缴可以,但是今后不缴,就会被列入黑名单,受到重罚!重罚!重罚!
2018年10月16日,人社部官网发布《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“黑名单”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明确表示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将面临惩处,最高5年内在交通出行、融资贷款等领域将多方面受限制!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,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“黑名单”:
1、相关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;
2、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、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;
3、非法获取、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;
4、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;
5、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,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企业被列入“社保黑名单”将会受到以下影响:
第1点
—民事责任—
因企业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,而导致员工相关社保待遇受损的(企业可以通过补缴并使员工享受社保待遇除外),企业要对员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第2点
—行政责任—
经社保经办机构查证,限期要求企业责令缴纳社会保险费,并承担相应滞纳金;企业还可能受到相应的罚款。
第3点
—行事责任—
社保违法涉嫌犯罪,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4点
—行事责任—
在政府资金支持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生产许可、履约担保、资质审核、融资贷款、市场准入、评选表彰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。
其中,被列入“社保黑名单”后,还不整改的企业相关责任人今后乘坐飞机也要受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