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销难,难到什么地步?说它是所有企业的掌中疤肉中刺也不为过,每次提到总伴随着各种“不适”,更别说去实施了。有的企业为了逃避注销,选择对企业放任不管,可结果却更糟糕 —— 直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但是,或许从2019年1月1日起,注销就没那么难了!
12月6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公司注销最新政策 —— 在缩短注销流程的同时,建立注销容错机制。也就是说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,依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!
政策
根据《通知》内容,在试点地区(包括重庆、广州、北京、成都、湖南、湖北等城市的部分区域),以下三种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:
●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
●申请注销登记前,未发生债权、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
●各类企业分支机构
同时,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(自然日)压缩为20天(自然日),公告期届满后30天(自然日)内,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
而最受大家关注的问题 ——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吗?市场监管总局也做出了明确说明:
1. 以下三种情况的企业,可在处理完异常情况后,申请简易注销:
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
●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
●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
2. 因承诺书文字、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,可在修正后重新申请简易注销。
由此可见,从明年开始注销或许不再是一件难于上天的事情。只是,即便有简易方法可采用,企业还是需要合法合规经营,因为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往往还面临着以下风险:
●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“终生”;
●政府部门对经营异常企业实施信用联合惩戒;
●日常经营活动受限,银行不受理其开户、贷款等业务;
●载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满三年,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;
●企业相关负责人任职将受限;
●企业相关负责人不能贷款买房,无法享受养老保险,无法乘坐高铁、飞机等。
因此,企业在停止经营后,一定要及时注销,千万别被纳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!